食品安全大如天,罚款十万冤不冤?
据法治日报报道,江苏盐城市大丰区新团镇长安村村民顾德兰被诊断为癌症晚期,让弟弟顾德奎帮他把自己养的几只羊处理掉,用来给自己看病。顾德奎找到卖羊的陈广芳,陈广芳起初不肯帮忙,在顾德奎再三请求下,帮忙把羊杀了去卖。然而,这一善举却给陈广芳带来了麻烦。
2023年11月21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城中菜市场查获陈广芳摊位上摆放的1条羊胴体和6个羊头等未经检疫验讫盖印章的羊肉。经过一系列调查,陈广芳的羊肉被判定为合格,但市场监管局仍作出了罚款10万元、没收部分羊肉及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对此,陈广芳不服,将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
此事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一部分网友认为,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陈广芳的处罚是合理的。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陈广芳是出于善意帮助患癌老人卖羊肉,且羊肉经过检验是合格的,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处罚过重。
参考之前的案例,如舒兰农民卖自家猪被罚10万,后上诉被撤销处罚。舒兰市监局对农民田某出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进行了严厉处罚,但法院最终认为其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撤销了罚款决定。这两个案例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都涉及农民出售自家产品,且产品经过检验是合格的。
建议有关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也要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官方检验检疫服务应该下沉到乡村,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检测服务,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在检验检疫服务尚未充分下沉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处罚手段,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治如尺,量世间万物;民生如本,载百姓悲欢。保障食品安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确保服务到位,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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